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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律师行业网络推广合规倡议书
来源: | 作者:世纪通 | 发布时间: 2026-04-02 | 10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规范本市律师行业网络推广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郑州市律师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在开展网络推广活动过程中,全市律师行业应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与职业使命。要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专业力量传递法治正能量。恪守执业规范,严格遵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郑州市律师协会关于严肃执业纪律规范律师网络言论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坚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底线。立足行业专业优势,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风险提示等多元方式,精准普及法律知识,助力提升公众法治素养。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引导社会公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纠纷、防范风险,充分彰显律师行业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共同打造清朗、诚信、健康的网络推广环境,全力维护律师行业良好形象与公信力,为推进法治郑州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一、确保资质合规,明示真实身份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开展网络推广,应确保自身符合执业条件和规范要求。未通过年度考核,处于中止会员权利、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期间及期满未满一年,以及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一年的,一律不得发布律师服务广告进行业务推广。

在短视频、直播、社交媒体等各类网络推广中,律师应当醒目标示姓名、执业证号、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事务所应当醒目标示名称、执业许可证号。展示荣誉称号时,应当载明该荣誉的授予时间和授予机构,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可核查。

兼职律师应当载明兼职律师身份,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不得发布律师服务广告进行业务推广。




二、坚持内容规范,抵制不良导向



推广内容应严格基于事实,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作出“保证胜诉”“保证回款”“保底赔偿”等办案结果承诺;不得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不得使用“最好”“最专业”“百分百解决”等绝对化用语。

推广内容与形式必须恪守律师职业定位,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应自觉防范和抵制算法驱动下的低俗、夸张、煽动性内容倾向,不制作、不发布以“卖惨”“煽动对立”“制造焦虑”为噱头的推广素材。

不得明示或暗示与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自我宣称或暗示为某一领域的“专家”或“专家单位”,不得贬低、诋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三、规范推广形式,杜绝技术滥用



不得通过弹窗广告、私信、群发、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用户强制推送信息;不得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公安机关、监狱、仲裁机构等场所周边利用地理位置技术进行定向推送;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实施强制浏览或变相干扰。

利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网络推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必须恪守审慎原则。不对未经核实的个案提供具体法律意见;不对未审结案件发表有损司法公正的评论;不渲染案情、不炒作敏感细节;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杜绝泄露当事人及案件信息。




四、厘清合作边界,防范合作风险



律师、律师事务所与互联网平台、MCN机构等第三方合作进行业务推广,应切实履行监督义务,要求合作方在推广中完整、准确地明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真实信息,并对其推广内容与行为进行监督,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以共同维护专业形象并防范执业风险。

所有律师业务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法律分析、文书撰写与审阅、谈判调解、出庭应诉等核心专业职责,必须由律师亲自履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由第三方处理。

合作中须严守执业底线,不得纵容或默许合作方冒充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承揽业务或进行宣传;不得与其共用办公场所、服务标识或宣传资料,避免造成公众混淆;不得以支付案件介绍费、律师费收入分成等任何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推广。




五、强化信息保护,践行社会责任



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得使用AI等技术制作虚假信息、丑化律师形象或伪造法律文件。

不得利用未成年人话题进行炒作,严格保护未成年人案件信息。在办理或宣传涉及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业务时,应当充分保护被害人隐私。




六、压实管理责任,形成治理合力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网络推广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明确律师、实习人员、非律师人员等各类主体的推广权限与行为边界,审核推广内容,建立监督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积极配合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郑州市律师协会将依托日常检查、专项抽查、投诉受理等机制,持续加强对律师网络推广行为的行业指导与监督。对查实的违规行为,本会将严格依照行业规范予以处理;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移交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处置。

希望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始终坚守网络推广合规底线,切实将本倡议要求入脑入心、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合规执业、诚信为本的行业理念,坚持推广内容真实准确、推广行为文明规范,共同维护律师行业良好形象与社会公信力,助推郑州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