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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沐浴宪法阳光,感受宪法力量
来源: | 作者:世纪通 | 发布时间: 2021-12-04 | 250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21年12月3日,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甄青锋主任组织所内律师开展宪法知识专项学习活动。

 

1.宪法的意义和法律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说:“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宪法的尊严与权威,通过确定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确定宪法宣传周主题等重大举措,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1)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意义

国家宪法日,是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的节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在于,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使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宪法宣誓制度的由来和誓词内容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3)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及总体要求

活动主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通过此次宪法专项学习活动,甄主任表示,法律,不仅是社会运行的基准,也是百姓维权的武器;而法治,又在无形中浸润人心,惩治黑恶,守护着一方平安。设立国家宪法日,一方面是弘扬宪法精神,更重要的是提醒大家学以致用,让宪法落到维护群众利益的方方面面,每一个律师都有责任、有使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