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建设法治乡村。2018年6月15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指出,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机制。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法律顾问工作。2020年,河南省积极引导推动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河南省共选配1.5万余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其中专业律师9668人,建立工作微信群33387个,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全省村(居)全覆盖。2020年,河南省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161849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22995份,开展法治讲座12527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9025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42435次,为村(居)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9441条。
村(居)法律顾问,这是一批服务基层、深耕乡村的律师群体,以青年律师为主力军。他们朝气蓬勃、昂扬向上;他们风华正茂、热情高涨;他们大局为重、奋勇担当。工作中常常有这样的场景,田间地头他们在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房前屋后他们在劝解通行相邻关系矛盾,茶余饭后他们在给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做法律知识培训,没错,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就是如此之接地气!当然,法律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还有新时代的书面、电话、短信、微信语音和文字、视频通话,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工具,只是为了优质高效为村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烦心事,切切实实化解乡里乡亲的误会和矛盾。
有幸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以来第一批吃螃蟹的律师,本人担任村法律顾问履职已两年有余。基层法律服务既贴近生活,又充满挑战。群众利益无小事,定纷止争有大爱。想通过三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遇到的鲜活案例为大家分享一些感悟。
空巢老人苏奶奶今年八十多岁了,身体硬朗,老伴前些年去世后剩她一人在老家村里独居。苏奶奶育有两子一女,女儿远嫁,两个儿子进城上大学、毕业后都留在了郑州工作。儿子们都很争气,在郑州买房定居、娶妻生子,经常给苏奶奶转生活费,只是鲜有时间回老家陪苏奶奶,苏奶奶又不习惯在城里生活。无奈,她向村民委员会咨询能不能起诉两个儿子让他们每月回老家陪她一天,村干部将情况反馈给了律师,了解完具体问题后律师决定上门拜访。这天早上九点钟律师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找到了苏奶奶家,苏奶奶吃完早饭后正坐在大门口刷鞋,看起来状态还不错。律师介绍完村(居)法律顾问的身份后,苏奶奶便开启了倾诉模式,末了苏奶奶说并不是真的想起诉两个儿子,他们都很孝顺,隔段时间给她钱,还买东买西的,她只是想让儿子多陪陪她。得知诉求后律师给苏奶奶谈及《民法典》中有关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的具体规定和立法目的,随后律师分别连线拨通了三个子女的电话沟通,加了微信好友后四人建微信群,通过视频群聊的方式给三人讲亲情、讲道理、讲法律。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三个子女最终同意采取轮流探望的方式每半月至少排一个家庭回老家陪苏奶奶一天,平日里不定时给苏奶奶打打电话聊聊天。调解结束时已近中午,苏奶奶乐开了花,终于不用担心晚年凄凉了,一个劲道谢。
田叔村里有十几个农民工兄弟跟着包工头在建筑工地干水泥工,活儿干完后包工头给十几个人打了欠条,承诺劳务公司打款后就发工资。等了一年也没支付,部分农民工兄弟拿着欠条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包工头支付工资,胜诉后、农民工兄弟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包工头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结果是一分钱也没执行回来。田叔拿着6050元的欠条,犹豫着要不要起诉,咨询到律师。律师接受委托后到工地取证了解到劳务公司尚有部分农民工工资没有支付给包工头,遂为田叔起草了起诉状,将劳务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劳务公司收到传票后主动联系田叔和解,称欠付包工头的钱不够支付十几名工友工资,最多只愿给5000元私了,律师建议可依法主张工资6050元和按LPR计算出的利息几百元。田叔跟其他工友商量后还是接受了5000元,书写自愿放弃主张剩余工资申请后以撤诉结案。事后田叔十几名农民工兄弟扛来半麻袋自家种的大枣辗转找到律师,田叔说外出打工不容易,十几个人要账要了快两年,多个部门都反映过,始终没要到一分钱,被拖得没一点脾气,要不是律师支招,他们都打算放弃了,既然劳务公司出面愿意给钱,差不多就行了,他们只想快点了结,要回应得的报酬,也不指望着靠打官司多要。不得不说,被农民工兄弟的质朴厚道感染到,他们也许因为不懂法吃了不少亏,但却抱守着最朴素的公平正义,在充斥着利益纷争的当代这种品质弥足珍贵。
孙甲与孙乙的父亲是亲兄弟。1994年两人的父亲共同承包了村里的10亩林地,种植经济作物。2014年到期后村民小组没有将该林地及时收回,孙甲与孙乙的父亲过世后由孙甲与孙乙继续耕种。2018年4月村里召开村民组户代表会议,对是否同意该10亩林地继续承包进行讨论和表决。村民小组共有农户50户,应到会户代表 50人,实际到会35人,表决结果为:同意1人、不同意28人、弃权6人,不同意人数超过参会人数半数,最终决议到期后承包林地一律不再发包,由村民小组于2018年秋收后统一收回,按照小组人口抓阄重新发包。后该10亩林地发包给了孙丙、孙丁耕种,孙甲已将林地上种植的作物清空,但孙乙拒不腾地,拿出遗嘱,称孙甲与孙乙的父亲去世前均同意把该10亩林地的使用权赠与给孙乙,坚持要继续耕种,还四处上访。在办事处的组织下,律师、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孙甲、孙乙、孙丙、孙丁均到场参与了调解,律师逐一听取了孙甲、孙乙、孙丙、孙丁的意见,让四方分别出具证据材料并给予相应法律评价,并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村规民约,分析风险、释明利弊。加上村干部们旁敲侧击,结合孙家祖祖辈辈崇德向善、弘扬孝道的家训规劝,孙乙自知理亏,表示愿意调解、退出信访程序。由此可见,工作中不妨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有效实施,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以上三个案例虽是个案,但其实每一次的入村法律服务都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村民口口相传,村(居)法律顾问乐此不疲,公益法律服务不应当是作秀,它应当是讲百姓话、聊百姓事、用百姓法,用脚丈量民情,用心感受民生,用法解答疑虑。正可谓“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近年来,村(居)法律顾问确实发挥了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促进村(居)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每一次的入村法律服务也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美丽乡村建设的应有之义。我国目前农村人口已经摘掉了贫困的帽子,物质上不匮乏了,精神层面的要求将更高。这在新时代为青年律师履行村(居)法律顾问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将督促自身,继续规范和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社会责任感,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把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法治方式与德治传统、国家依法治理与群众依法自治有机结合,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等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之所以坚持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除了对律师职业的热爱之外,我想还归因于一种国人的乡土情结吧!那是一种油然而生的亲切感,毕竟根在老家,故乡就是一缕牵丝线,无论何时何地,都牵挂着每一位天涯游子的心弦,正如席慕容描述的《乡愁》那般,离别后,乡愁是一颗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村(居)法律顾问是律师致力社会公益的表现形式之一,每一个法律服务的案例也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涌现出诸多社会问题的缩影,很开心以村(居)法律顾问的角色与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共成长、同进步,见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青年律师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坚持不懈地对待这项光荣使命,以期为基层法治建设点燃烛火之光、贡献绵薄之力。
作为一名律师,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律师,在2021年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我们将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传承公益之花,彰显法治之美。
案例一:空巢老人诉赡养 子女轮流排探望
案例二:民工讨薪路漫漫 律师支招来维权
案例三:承包到期不退地 村规民约化分歧
结语
作者:张小敏
河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第一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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