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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黄河公证处与世纪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 | 作者:世纪通 | 发布时间: 2020-12-10 | 300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11月18日上午,河南省黄河公证处(以下简称黄河公证处)与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世纪通律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世纪通律所隆重举行。黄河公证处主任助理郑志华,主办公证员王虎林,公司业务部主任助理韩锦雯;世纪通律所主任甄青锋、主要合伙人丁刚、周战峰、曹峰等律师出席此次签约仪式。


黄河公证处

   会议开始,首先黄河公证处主任助理郑志华和我所主任甄青锋相互介绍了黄河公证处和世纪通律所。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的前身为河南省公证处,成立于1988年,隶属河南省司法厅管理。成立初期为国家机关,2002年改制为自主开展业务、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事业法人。2006年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黄河公证处。
       黄河公证处秉承“恪守法律,公证为民”的服务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黄河公证处已经成为河南省规模最大、公证队伍素质较强、规范化管理程度较高、发展速度较快、办公环境优美、公证服务质量一流的公证机构。


业务研讨


       随后,黄河公证处主办公证员王虎林向大家介绍了黄河公证处的公证业务领域,讲解了《公证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大家均表示受益匪浅,为此,我所律师与公证处的老师积极讨论交流意见,公证处老师非常热心的为大家答疑解惑。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最后,黄河公证处主任助理郑志华与我所主任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双方正式达成战略合作伙伴。这为推动公证与律师良性互动,实现了优势互补,促进业务水平提升和发展开启了友好合作的新篇章。

      此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意义非凡,可以说是我所和公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的一大创举。公证既是预防纠纷的有效方式,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公证与律师都是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将公证机制引入律师服务,旨在促进各自的业务发展,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其次,强化律师与公证的分工协作,更加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合作共赢。